一、工程概況的編寫。
投標書中編寫的工程概況,應具有針對性、完整性、對應性,就是與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相呼應,包括招標工程總體概況和所投合同標段的工程概況。其中,招標文件使用表格表述的工程概況,投標企業可以列表表述;招標文件沒有使用表格表述的工程概況,投標企業也可以列表表述,體現對應性,便于評標人員審核評分。
常見的廢標情形包括以下幾種情形:
1.個別投標企業存在常識性錯誤,即缺少針對性、完整性、對應性而被廢標。
2.也有的投標企業出現奇葩型錯誤,如:允許多標段投標時,六標段投標書工程概況的描述包括了第五標段、第六標段的工程概況,甚者復制第五標段的工程概況后沒有修改成第六標段而被廢標。
二、質量、工期的目標要求。
投標文件中沒有填寫“質量、工期目標”;或者缺少有關目標;或者有關目標與招標文件規定不一致;或者使用了其他項目的投標文件中的“質量、工期目標”;或者沒有.照抄該項目招標文件的字詞,包括其數字、標點符號等。常見的廢標情形包括以下幾種情形:
1.某招標文件中的質量目標規定為:“標段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:合格,且交工驗收質量評分在95分以上;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:優良,且竣工驗收質量評分在90分以上”。而某單位投標文件中的質量目標卻打印為“標段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:合格且質量評分不低于95分以上;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:優良且質量評分不低于90分以上”,就廢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