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到期前需要向國家商標局提起續展申請。
商標證書到期前一年就要著手準備辦理續展了。商標續展續費一次可以再次有效10年。
個人只需身份證,企業(組織)只需營業執照和公章就可以辦理
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,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,需要繼續使用的,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;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,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。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,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。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,注銷其注冊商標。(注意以前是期滿前六個月,現在改為12個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