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商協議書
甲方:興化市南甸緣食品營銷部
甲乙雙方本著平等、自愿協商的原則,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,以便共同遵守執行。
一、代理產品:
二、代理區域: 省 市 縣(區)
三、代理商的義務及應遵守的規定
1. 乙方必須完成規定的年銷售定額 元;
2. 乙方只能在所屬地區范圍內進行推廣甲方產品的活動;
3. 乙方應定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市場情況,乙方的銷售活動,銷售數量預測及失掉的用戶等信息。
4. 如發現在該地區有對甲方產品、商標、版權進行假冒侵犯等現象或行為,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;
5. 乙方不能泄漏甲方的保密資料及商業情況、進價及本協議等;
6. 乙方在所屬地區廣泛宣傳甲方的產品,包括舉辦展覽會及交流會,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;甲方負責提供宣傳資料。
7. 若乙方在簽訂合同后取消合同,給甲方造成損失的,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;
8. 乙方不可向用戶提供虛假訊息;
9. 乙方不可將〈代理商證書〉拷貝給第三者作其他用途,或模仿偽造證書。
10.乙方必須提高員工的銷售素質,確保能熟識本公司產品,清晰及明確地提供產品的性能及優點予用戶考慮;
11.乙方在訂貨時必須了解并反映用戶的實際要求給甲方,以確保滿足顧客的需要;
12.乙方繳納不少于3000元一年的地區代理保證金。
13.乙方不安產品使用說明,將本產品銷售給不宜食用人群所引發的糾紛和連帶責任,應有乙方處理閉關負全責。
四、甲方的義務
1. 甲方將對乙方的銷售服務人員進行培訓;
2. 甲方應乙方要求派出代表,免費協助乙方舉辦交流會等銷售活動;
3. 甲方應保證貨源、交貨期及產品質量;
4. 甲方保證給乙方優惠價格,若甲方產品有價格變動應立即通知乙方(七個工作日內);
5. 甲方支持乙方在代理區域內工作,不做不利于乙方的行為;
6. 甲方負責市場廣告宣傳的相關資料提供。
7. 售后服務全部由甲方負責;
8、承擔因為產品安全和質量問題所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。
9、甲方保護乙方所獲得的地區銷售代理權,并把及時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的用戶訂單反饋給乙方,由乙方來進行銷售。
五、付款方式
乙方需在甲方發貨前,按貨物總額全款以現金、支票、電匯方式轉入甲方指定的帳戶,甲方若收到乙方提供的匯款有效證明后,便會安排發貨。
甲方確認必須要在收到乙方的全數貨款后,才會安排發貨;若因乙方未能及時付款導致的發貨延誤,甲方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。
六、協議有效期
本協議在雙方簽訂后立即生效,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
七、協議相關
1、乙方必須遵守以上協議,特別是價格、地區代理范圍及代理商的操守,如乙方違反以上任何條款,甲方有權作出警告,但當乙方受警告后還不作出改善,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商的資格,乙方所繳納的地區代理保證金額亦不退回。
2、協議因一方違約而使另一方產生經濟上的損失,應給予經濟上的賠償,另一方有權提出在一個月后解除本協議。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,應以書面形式為準。
3、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。協議執行一年后,一方提前一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。經雙方認可可順延一年。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。
4、本協議的簽訂、履行均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及其它有關的法令和條例。
5、本協議一式貳份,甲乙雙方各執壹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